服務範疇 - 審計服務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22條,所有香港有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都必須由執業會計師(CPA)審核,再交予公司股東於週年大會參閱。此外,稅務局亦要求有限公司於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時,附上已審核的財務報表,以作評稅用途。

法定審計是按照香港法例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布的核數準則進行。在審計過程中,正信富經驗的會計師會了解客戶的行業特性、企業的運作模式、管理架構、潛在問題及風險管理等,從而發現潛在的管理和經營問題,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

會計師亦會於審計報告中,對客戶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及公平性發表專業意見,並指導公司董事遵照有關條例,履行其應盡的責任。

服務包括
  • 按照公司條例及其他法例及法則,審核公司年度之賬目
  • 提供內部審查服務,對客戶內部運作深入調查,並就調查結果提出改善建議
  • 針對客戶特定之要求編制報告,例如為移民用途之特別報告書、公司估值及營運效益評估
  • 因合併或收購而進行的特別審核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以上服務資料,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852) 2722 0308


常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