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畴 - 公司秘书服务
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每间於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而公司秘书则必须由香港永久居民或在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若客户未有合适人选,正信亦乐意担任此职位。

公司秘书职责包括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和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名称丶股东及董事的变动事宣。这些职责,我们会准时一一办妥,避免公司招致不必要的罚款及法律诉讼。

我们的专业团队,乐意聆听客户的鸿图大计及经营策略,协助你制定公司政策及行政流程令客户能对公司营运得心应手。

同时,我们亦可向客户提供关於股东的职权及责任丶董事的权限及责任,及对应相关法例的专业谘询及建议。

服务包括
  • 担任公司秘书职位
  • 出任被提名人股东和/或提名董事〈为股东或董事不愿意披露身份时〉
  • 出席董事会议,并负责编写及保存会议记录
  • 编写及保存法定记录
  • 提供公司股东清盘或债权人清盘建议
  • 预备及提交公司股份过户及登记相关文件
  • 预备及提交公司名称更改相关文件
  • 公司注销及暂停活动申请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以上服务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谘询服务。 (852) 2722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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